一、招聘计划、对象
(一)招聘计划
2017年我县招聘特岗教师120名,其中初中教师45名、小学教师75名。详见附件《2017年陆川县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岗位计划表》,特别说明:农村小学语文岗位分为岗位①和岗位②,请应聘农村小学语文岗位的人员在资格现场复审中选报岗位①或岗位②。
(二)招聘对象
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2017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在广西特岗教师招聘报名平台网上报名应聘陆川县特岗岗位,且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
二、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二)资格现场复审
1.复核的对象、时间、地点
复审对象:在广西特岗教师招聘平台网上报名应聘陆川县特岗岗位,并且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
复审时间:2017年7月10日—11日。
复审地点:陆川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陆川县江滨东路)。
2.资格复审的主要内容
(1)目测应聘者五官是否端正,语言表达是否清晰流畅,其身体素质是否达到教师资格认定的基本要求。
(2)查验复审应聘人员的证件及相关材料。应聘人员需交验下列材料:
①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②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验证后返回个人,下同)
③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④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含学业成绩)复印件;
⑥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毕业生,应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⑦最高获奖证书复印件;(没有的,不须提供)
⑧专科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学院(校)出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
⑨往届毕业生应提供曾任教学校的任教经历证明(师范类专业可以实习鉴定为依据);
以上材料请统一用A4纸复印,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一本。其中③—⑨项可根据本人情况提供。
3.不参加资格复审复者或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量化加分(计入总成绩)
1.学历学位加分:研究生6分,一本5分,二本4分,三本3分,专科2分;有学士学位证加1分,有硕士学位加2分;仅计最高项加分。
2.师范类加5分。
3.专业对口加5分。
4.具有教师资格证加2分。
加分证件于资格复查时一并提交验证,逾期不受理。考生加分情况与符合面试条件人员名单于7月14日下午一并公布在广西特岗招聘报名平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