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2017年度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考试招聘教师面试工作的领导,确保面试工作的有序开展,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莫永隆 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梁永金 县教育局副局长
陆秋月 县教育局纪检组长
胡锦华 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黄 丽 县教育局党政办主任
黄茂荣 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王伟平 县教育局基教股股长
刘启朝 县教育局计财股股长
盘慧君 县教育局师训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人事股)。
二、面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进入面试资格对象
在报考蒙山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由梧州市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核,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具体名单见附表1或梧州市人才网)。
四、面试程序
(一)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和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通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将报名申请材料通过传真、邮寄或个人送达的方式,给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递交材料方式及地点以通知为准)。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审核合格证明(注:由于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在 7 月上中旬发放给考生,如果个别考生未能在报考单位组织面试前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但已在教师资格认定所报教育局资格审核合格,可向认定所报教育局申请先开具教师资格认定审核合格的证明)、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截止7月3日,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或者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面试资格初审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由教育局人事股直接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再另行公告,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招考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又确需进人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行面试。招考岗位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经初审合格的面试人选名单由招聘单位和县教育局在梧州人才网、县政府网等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面试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电话或函件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和县教育局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前述面试资格初审材料的原件。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提供的原件与面试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由招聘单位或教育局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