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面试的组织及程序
面试考点分别设立考务办公室、候考室、备课室、课堂试教室等,实行封闭式管理。
1. 试教面试考场安排
根据招聘职位设七个面试科目组:幼儿一组、幼儿二组、中学英语组、中学语文组、中学音乐组、中学政治地理历史组、中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组通用技术组,各组面试同时进行。
2.成立考官小组
每组考场设考官5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组7人)、计分员1人、核分员1人、监督(计时)人员2人。考官由本学科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从评委库随机调出,同时坚持考生亲属人员回避制度)。
七、成绩公布及进入体检人选的确定
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幼儿、音乐教师才艺展示成绩占20%分,模拟课堂试教占80%)。计分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的办法处理)。按照同一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果相同职位招聘数内末位考生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如无笔试成绩的,需增加面试,面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体检人选。按照1︰1比例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未达7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程序,其他考生面试成绩未达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程序。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体检人员名单于7月10日公布在荔浦县教育局、荔浦教育在线,
八、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2017年荔浦县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九、面试纪律
㈠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荔浦县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面试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面试工作有序开展。
㈡实行回避制度。所有参与面试工作的考官、命题人员和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
㈢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予以严肃处理并取消面试资格:
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面试资格的;
⒉在面试过程中作弊的;
⒊面试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面试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⒋面试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⒌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㈣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2009〕126号)等相关规定,考生在面试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等处理。
㈤严格按公开招聘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开展面试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㈥考生面试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已携带进入候考室的,须关闭电源,交由候考室工作人员进行统一保管。如不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的,一经发现,按违规处理。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能透露本人的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相关信息,如违反规定,由考场监督员提出警告,做好记录。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考生面试结束后,自行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再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公布在二小大门。面试期间,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否则作违纪处理。
本公告由荔浦县教育局负责解释。电话:0773--7223922
原标题:荔浦县2017年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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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