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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广西桂林恭城瑶族自治县招聘教师面试工作公告

    日期:2017-07-01 09:53:35   来源: 启仕教育   编辑:小启

    四、体检

    考核合格者,进入体检程序。

    (一)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在恭城瑶族自治县教育信息网(http://gcxjyxxw.cn)公布。

    (二)体检参照《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三)对体检不合格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恭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医院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由恭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另行确定复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自然淘汰,在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工作由恭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人社局协助、县纪委监督。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五、聘用

    (一)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举报有违反本《方案》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已办理了招聘手续后又查实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恭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作出书面决定,解除聘用。

    (二)经公示无异议和异议无效的,由恭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组织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教育局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生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用后要服从分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至少工作五(六)年方可提出调动申请(组织调动除外);如不服从分配,取消聘用资格。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职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所有参与聘用工作的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与考生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面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面试等内容的;

    5.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规招聘人员,一经查实,政府人社部门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已聘的及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职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本方案由恭城瑶族自治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整个招聘工作由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并设举报电话:

    0773—8212169

    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773-8216231

    原标题:恭城瑶族自治县2017年招聘教师面试工作公告

    点击下载>>>

    附: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恭城瑶族自治县2017年

    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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