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成立港北区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陆 雨 区委常委、副区长、宣传部部长
成 员:晁金花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徐伯洲 区教育局局长
易 茂 区财政局局长
韦祖华 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磨有领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潘维南 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副科级)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工作人员从区教育局、人社局、监察局等部门抽调。联系电话:0775—4236859、4239885。
二、招聘计划
2017年港北区公开招聘特岗教师共65名。详见下表:
学校 类别 | 分 学 科 教 师 岗 位 计 划 | ||||||||||||||
合计 | 政治 | 语文 | 数学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历史 | 地理 | 英语 | 信息技术 | 体育 | 音乐 | 美术 | 心理学 | |
农村初中 | 53 | 6 | 6 | 5 | 5 | 2 | 3 | 4 | 4 | 9 | 1 | 3 | 5 | ||
农村小学 | 12 | 1 | 1 | 1 | 4 | 2 | 3 |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应聘贵港市港北区农村初中、小学相应学科岗位并通过贵港市港北区教育局资格审查后公布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已招聘为特岗教师的,在三年聘期内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严格按桂教特岗〔2017〕1号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