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资格审查的材料要求
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 在报名系统上打印的《2017年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份;
3.符合所报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4. 符合所报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明);
5.户口簿(报考岗位有广西或玉林市、县户籍要求的,须提供);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
8.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考生应对照所报岗位的招聘条件要求准备齐全需要审查的材料,比如报考岗位有职称要求的,还需提供职称证书)。与报考岗位招聘条件无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无需提供。
五、关于面试资格审查的其他规定
1.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有效。凡提供的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面试资格审查部门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2.一般应由考生本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考生因特殊原因需由别人代为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的,须由考生出具书面委托书(示例见附件2。)
3.特殊情况考生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确有困难的,经面试资格审查部门同意,可先在面试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将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材料拍照(扫描),并通过网络发送给资格审查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待到正式面试前3天再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现场审核,合格才能参加面试。
4.面试资格审查阶段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该岗位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递补人选的面试资格审查要求同上。
5.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6.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出具书面的《关于放弃面试资格的声明》(示例见附件3),并寄送或传真到相应的面试资格审查部门。
原标题:2017年玉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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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教育局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