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
通过政审计分的方式,按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不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政审计分满分为20分(不计入面试成绩),计分办法如下:
(1)学历分:本项最高分为8分。①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一本院校加8分,二本院校加5分,三本院校加3分;②其他国民教育本科毕业加2分。
(2)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加3分。
(3)荣誉分:本项最高分为6分。其中优秀毕业生加3分,政府奖学金加3分。每项荣誉分只计一次,不重复计分。
(4)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加3分。
如政审分相同,依次以学历及毕业院校类别(一本、二本、三本)、师范类、学位、优秀毕业生、政府奖学金确定名次先后。如还相同,再依次以北流籍、党员、获奖情况(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社团积极分子等)确定名次先后。
2.公布面试人选
2017年7月6日在市教育局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同时发布面试公告。
3.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的知识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预测应变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情绪控制能力。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的,其面试成绩要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否则不能聘用。
4.面试考官组成
每个考场设立5至7人的面试考官小组。面试考官由市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5.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7年7月8日(上午8:30点开始)。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6.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全部结束后,在市教育局公布面试成绩。
(四)体检
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1 的比例确定。
如遇到考生面试成绩相同,以确定面试人选的办法确定体检人选。
如设岗学科出现实际应聘人数不足设岗数,所空缺名额经公招领导小组研究,调整到生源充足的相关学科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标准。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学科岗位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时间、地点:待定。面试结束后在北流市教育局公示栏公告。
(五)选岗、签约
选岗、签约对象:体检合格人员。
选岗、签约:待定。面试结束后在北流市教育局公示栏公告。
1. 按面试成绩高低次序进行选岗,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如遇到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抽签确定次序先后。
选岗时间、地点: 待定。面试结束后在北流市教育局公示栏公告。
2.选岗后,应聘人员与设岗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
签约时间、地点: 待定。面试结束后在北流市教育局公示栏公告。
四、上报审批及聘后管理
招聘工作全部结束后,由市教育局将我市拟聘人员名册上报到自治区教育厅,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后正式聘用。
特岗教师聘任期间,由我市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及《自治区教育厅 财政厅 人事厅 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管理的通知》(桂教师范〔2007〕57号)文件有关要求进行管理,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
五、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特岗教师”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市纪检监察等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原标题:北流市公开招聘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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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教育局
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