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精神为指导,坚持择优聘用,竞争上岗,公开招聘一批优秀的特岗教师,进一步解决我县义务教育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问题,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合浦县2017年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韩德金 合浦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副组长:张均作 合浦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庞雄胜 合浦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合浦县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光平 合浦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苏远辉 合浦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合浦县教育、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相关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冯祖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黄侠、王文学两位同志任副主任。
三、招聘计划
学校类别 | 政治教师 | 语文教师 | 数学教师 | 物理教师 | 化学教师 | 英语教师 | 信息教师 | 音乐教师 | 美术教师 | 合计 |
农村初中 | 5 | 7 | 8 | 5 | 5 | 5 | 5 | 5 | 5 | 50 |
农村小学 | 10 | 10 | 10 | 10 | 5 | 5 | 50 |
四、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材料提交:在招聘考试前,经网上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将以下材料直接送达广西北海市合浦县廉州镇小北街44号合浦县教育局政工股2室,联系电话:0779—7293406。
1.报名表
2.身份证
3.毕业证(应届生如未取得毕业证的可交就业推荐表代替)
4.教师资格证(往届生必须交,2017年毕业生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可不交)
5.毕业生报到证
6.优先聘用证件材料(具备优先聘用条件的必须交,其他人员不须要交
以上材料均为A4纸复印件各1份,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本人在每张复印件空白处签名确认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特别提示:因时间安排冲突,请考生在招聘考试前先提交资格复审材料,资格复审安排在招聘考试后再进行。请考生自行确认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如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而选择了参加招聘考试,报考资格复审后将取消招聘成绩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复审办法:由招聘工作人员对照自治区规定的报考条件逐一审核,报考资格以资格复审为准。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交的纸质材料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纸质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网上填报信息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