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面试纪律
㈠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面试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面试工作有序开展。
㈡实行回避制度。所有参与面试工作的考官、命题人员和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
㈢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⒈考生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面试资格的;
⒉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作弊的;
⒊面试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面试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⒋面试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⒌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㈣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2009〕126号)等相关规定,考生在面试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等处理。
㈤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面试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标题:2017年度平乐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平乐县教育局
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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