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体检
从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由学校统一安排,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学校或应聘人员对体验结果提出质疑要求复检的,须报经自治区人社厅批准,复检仅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十、决定与公示
按照考核结果,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广西人才网、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网站和学校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职称、拟聘岗位等。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十一、聘用
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监督。对在招聘中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将违纪人员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0773-3694008;监督电话:0773-3691088
原标题:桂林旅游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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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旅游学院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