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符合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的岗位,应聘该岗位的所有符合资格人员均可进入面试环节;需要进行笔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如因参加笔试人数少而达不到规定比例,又确需当年补缺的,须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审核,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的组织形式
1、面试的顺序由考生在面试当日按分组情况在学校雁山校区抽签决定,错过抽签时间作自动放弃处理。具体分组名单和抽签时间、地点提前在学校网站公布。
2、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说课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辅导员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3、教师岗位的说课时间为20分钟,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确定,主要对应聘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方法和专业知识以及对使用教材的教学设计、教学内容等方面进行考核。说课结束后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
4、结构化面试内容涉及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能力和业务素质等。
5、教师岗位的面试成绩为说课成绩的平均分和结构化面试成绩的平均分之和,其中说课成绩占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辅导员岗位的面试成绩为结构化面试得分。面试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在全体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6、面试考官由学校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面试考官从专家库中随机抽选。
八、考核
(一)根据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的对象;符合直接进入考核环节的岗位,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审核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应聘该岗位的所有资格符合人员均可进入考核环节。
(二)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考核环节,考生面试成绩均达不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考核环节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适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如考核合格人员不足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则按岗位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进入考核。并再次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