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
(一)科目和内容
桂林市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设置笔试环节,应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的报考人员,均要参加公共科目的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2个科目均为客观性试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每科分值满分各为100分,笔试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考试期间报考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范围包括哲学基本原理、时事政治、职业道德、法律知识、历史知识、行政管理知识、公文写作、经济知识和科技常识等内容。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范围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内容。
(二)公共科目笔试时间
公共笔试科目时间为2017年7月1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30—16:30《职业能力测验》
(三)公共科目笔试地点
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桂林市人事考试网查询。
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时间:2017年7月11日10:00起。
五、加分
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加分,分值为3分。加分分值计入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
六、面试
(一)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及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经同意笔试开考比例不足1:3的职位除外)。报考市直单位、象山区、秀峰区、叠彩区、七星区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9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工勤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县区(含灵川县、全州县、兴安县、永福县、阳朔县、灌阳县、龙胜县、资源县、平乐县、荔浦县、恭城县、临桂区、雁山区)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8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工勤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特殊岗位需要调整入围分数线的,应在2017年7月12日上午12:00以前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公布时间:2017年7月13日16:00时前。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7月15日—7月1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面试资格审查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报考县区职位的报考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报考市直单位职位的报考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具体面试资格审查安排详见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面试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在网上打印《桂林市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报考人员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所列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报考人员,须主动向面试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的、隐瞒身份骗取应聘资格的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必须齐全、完整、真实、准确、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凡报考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和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职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处理。
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由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材料(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材料可传真)。招聘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组织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