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工作。全市共777个职位计划招聘94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其它: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7年7月31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至1999年7月31日期间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岗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书面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报考,并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得进入面试。
二、招聘程序
桂林市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基础知识考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桂林市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表,不接受现场报名。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桂林市人事考试网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登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桂林市人事考试网报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时身份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一致。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10:00—5月22日15:30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站并网上填写《桂林市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为30kb以下,照片上传后招聘单位才能审核资格条件)。
(三)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按照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方式进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当日起2日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考申请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报考其它职位。报名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职位,但5月22日15:30以后,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它职位。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计划表中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处理。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应说明原因。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上资格审查不严,造成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责任。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5月15日10:00—5月23日18:00
(四)网上缴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字〔2010〕269号)规定,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须缴笔试费,笔试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考试费每科50元,报考人员缴费共10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5月15日10:00—5月24日12:00。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原件、成功缴费订单号、报名序号于2017年6月5日至6月9日(国家法定假日不办理)到桂林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地址: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6号桂林技师学院校内,进大门左侧第一栋一楼,咨询电话:0773-2815807,传真:0773-2825325)领取缴费发票(不领取也可参加考试),过期不予办理。
(五)确定开考比例
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职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7年5月25日上午12:00前,出具书面意见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决定是否开考。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职位且已缴费成功的人员,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开考通知(通知公告于2017年5月26日15时前发布)后,于2017年5月26日15:00—5月27日12:00期间可改报其它职位,改报其它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必须于5月27日18:00以前完成。如不选择或不符合报考其它职位的报考人员,由桂林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于6月1日按照报考人员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考试费。
(六)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1.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时间:2017年6月26日10:00—7月16日15:00。
2.已缴笔试费的报考人员,自行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桂林市人事考试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使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A4纸)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黑白、彩色打印都可以。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报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