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与考察
确定为拟聘用的人选,拟于7月或8月份由贺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学校在指定的医院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出现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形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从面试合格者中聘用,如需录用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人选。
体检、考察工作另行通知。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贺州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贺州市教育局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期反映有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该岗位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选;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招聘咨询及监督
本次招聘具体事宜由贺州市市直学校面向区内(外)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4-5261398(贺州高级中学)
0774-5211675(贺州第二高级中学)
0774-5686003(贺州市实验中学)
监督电话:0774-5139579(贺州市教育局)
原标题:贺州高级中学、贺州第二高级中学、贺州市实验中学2017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点击下载>>>
附件:2017年市直学校面向区内外高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
贺州市教育局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