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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广西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直接面试招聘人员13人公告

    日期:2017-04-12 09:15:36   来源: 启仕教育   编辑:小启

       四、考察

    (一) 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 考察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人以上组成。

    (三) 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职位的匹配性、报考资格的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 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 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章和桂林市教育局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 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详见体检公告。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经桂林市教育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诚信档案管理

    (一)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在聘用考察时参考。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 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要严格按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7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7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7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本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公告》由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和本《公告》解释电话: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0773-2835812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glrsj.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桂林市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GUILIN/index.htm

    原标题: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附件1: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xlsx

    附件2: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7年版).xls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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