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共13个职位计划招聘13人(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 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六)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 现役军人;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 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4、 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 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 其他:
1、 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7年4月30日为界;
2、 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30日至1999年4月30日期间出生)。特殊年龄要求详见《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并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参加面试。
二、 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4月11日至4月19日
(一) 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电子邮件报名时间:2017年4月11日至4月19日下午17:00(4月20日、4月21日只接受现场报名)。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应聘者需填写《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交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含: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学历认证材料扫描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请将《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手写签名)、证明材料扫描并制作成一个pdf文档发送至报名邮箱rsczp316@163.com,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按“招聘岗位名称(例教师岗位一)+姓名”格式命名。
2、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4月20日、4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现场报名需要提交《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学历认证材料,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
报名地点: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信义校区(桂林市秀峰区信义路21号)干部人事科。
咨询、联系电话:0773-2835812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须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应聘材料存在虚假不实之处,将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
(二) 资格审查
电子邮件报名的报考人员,务必于4月20日、4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将所有材料原件交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如审查不严或擅自改变已公布的招聘条件,造成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提出书面意见报桂林市教育局审核后,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面试(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另行通知)。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根据职位需要,本次面试采取专业面试的形式进行。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专业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地点: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信义校区(桂林市秀峰区信义路21号)。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