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体检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招聘单位按招聘岗位数与考生人数以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参考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高者进入考核,笔试总成绩也相同,则以《教育学与教育法基础知识》成绩高者进入考核,如三者均相同可同时进入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一)考核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核前成立考核小组,组织考核小组成员学习、熟悉考核规定和有关要求,掌握考核方法。
考核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组织民主测评。
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同时要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人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必须明确“合格”或“不合格”。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招聘单位须将结果及相关材料依据书面告知考生。如考生对考核结果提出质疑,应由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人员重新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相关情况书面向考生反馈,同时报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考生仍然不服,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考核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如招聘单位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考核与体检,由此引起相关纠纷的,后果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承担。
(二)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由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银海区教育局组织,并统一到市人社部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公示、聘用审批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经银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或参加工作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不得再参加2017年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其他岗位的应聘。除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服务期为至少3年外,其他新招聘工作人员服务期限至少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