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一)笔试
1.考试科目与分值。
笔试包括《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两科。考试时限各为120分钟,卷面分值各为100分。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7年5月13日(星期六)
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本次笔试在北海市区内进行,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3.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成绩查询:2017年5月下旬,应聘人员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查询,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
合格分数线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音乐、美术、舞蹈等艺术类岗位合格分数线另定)由银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确定,并在北海人才网、北海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与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进入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北海人才网(www.bhrc.cn)、北海市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beihai/)上公布,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网上或书面、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选将报名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传真、邮寄给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期限内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审核合格证明)、户口薄(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报名登记表、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核前提供,考核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和区人社局同意后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的情形时,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或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面试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确需当年补缺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可以按1:2开考。
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聘用计划。
2.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银海区教育局、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银海区编委办、银海区财政局在北海人才网、北海市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要通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按规定参加面试。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
4.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通过试讲方式开展。
5.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在北海人才网、北海市人事考试网公告。
6.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严格实行招聘单位、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招聘单位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单位和岗位顺序,考生最后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面试考官原则上从北海市和市辖县区考官库随机抽派。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上述其他个人信息的,按扣5分处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70分)及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及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可当场抄录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