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详情:2017广西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已于3月28日公布,报名时间4月5日-4月10日,笔试时间5月13日。
2017广西北海市银海区中小学教师招聘90人公告
为满足我区学校教育教学需要,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关于印发2017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师范〔2017〕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 8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本次共计划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90名(含聘用教师控制数19名)。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2017广西北海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职位表】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5日至1999年4月5日期间出生)。从原北海市银海区代课人员中招聘教师岗位的年龄为:男1958年4月5日以后出生;女1963年4月5日以后出生。
(七)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报考者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未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常住户口须为广西。
(八)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审核合格证明,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
具体各岗位报考条件以附件1:《2017年度北海市银海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和附件2:《2017年度北海市银海区中小学、幼儿园聘用教师控制数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下称附件1《计划表》、附件2《计划表》)为准。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③现役军人;
④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其中,脱产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⑤新录用服务年限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北海市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新聘用服务年限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工作人员;
⑥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⑦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服务期、现役、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7年4月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