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日期:2017年5月13日(星期六)。
2.笔试安排:
上午 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 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笔试成绩查询:2017年5月25日起,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 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
4.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应聘人员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1)确定笔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由笔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存在考试违纪或笔试缺考的考生,不列入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并在面试前完成复审工作。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则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县(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聘单位负责。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书)原件,经县(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特岗教师)应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报考人员张三为某县的中学教师,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由所在县教育局或人社局出具。应聘人员须提供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证件(如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名登记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的证件(材料),或者应聘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确定免笔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免笔试的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和参加笔试按1:3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共同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可采用结构化、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或说课、答辩等方式开展。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执行。
3.面试组织及成绩公布。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各县(区)、开发区面试工作由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开展。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相关应聘人员。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成绩见市、县(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告。
4.面试时间:2017年7月9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