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核
(一)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在柳州市教育局网站(www.doule.net)公布。由招聘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二)考核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三)考核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一)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到具备三级甲等资质的综合医院或者县级人民医院进行。
(二)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招聘或取消聘用。
七、人员聘用
(一)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实行公示制度,拟聘用人员名单一律在柳州市教育局网站(www.doule.net)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或备案手续。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中小学校公开招聘的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
经过第一阶段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后,在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和柳州市教育局网站(www.doule.net)上公布招聘结果,并办理聘用手续。仍有空缺岗位需要补充招聘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补充招聘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于8月4日在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和柳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九、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
(一)补充招聘条件。参加了2017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且取得笔试成绩的考生(不含笔试中有缺考或违纪情况的考生),可以参加补充招聘;免笔试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只能报考免笔试岗位。已确定为聘用人员者不能再参加补充招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岗位;除具备本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二)有关时间节点。
1.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时间:8月4日。
2.补充招聘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9:00—8月8日17:30。
3.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8月7日9:00—8月10日17:30。
4.改报: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招聘单位应当在8月11日前通知应聘人员改报。应聘人员改报时间:2017年8月12日8:00—17:30。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8月12日8:00—8月13日17:30。
上述时间要求如果发生变动的,请以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和柳州市教育局网站(www.doule.net)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三)补充招聘流程。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参照本简章第四、五、六、七条执行。
(四)其他事宜。如果补充招聘结束后仍有未招聘到合格教师的岗位,柳州市不再统一组织二次补充招聘,由各县区根据情况自行组织二次补充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