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柳州市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市教师队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办法(试行)》(桂教人〔2014〕4号)和《关于印发2017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师范〔2017〕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和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柳州市)》)。
(七)其他:
1.时间段要求: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7年3月31日为界。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非应届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以及国家和自治区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