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
由学校人事处、学生工作处、纪委监察室等相关部门和学院组成辅导员选聘小组负责辅导员的招聘工作。本次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公示及聘用等步骤。
事业编制人员招聘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等文件要求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一)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4月2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报名地点: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11室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外地报名者可将应聘材料的电子版和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到以下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桂电辅导员应聘材料”)。
参加专场招聘的应聘者,可以在专场招聘考点报名,具体时间、地点见本公告第四条第三款“笔试及心理测试”一栏。
联系方式:
人事处:刘老师 电话:0773-2208378
学工处:陈老师 电话:0773-2310716
E-mail: guetxgc@163.com
报名时应聘者应持以下材料:
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辅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1);
2.个人简历,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研究生需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
5.大学或研究生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证明材料;
6.其他能体现符合应聘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暂只需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待笔试面试时再提供原件。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查出与实际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不退还。
参加专场招聘考点报名的,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要求,在专场招聘现场公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学生工作处、人事处根据应聘者的情况,按照岗位要求进行审查。在桂林考点参加笔试者,资格审查结果将于4月25日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经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在桂林考点参加笔试;在专场招聘考点参加笔试者,资格审查结果将在专场招聘现场公布,经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在所在考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及心理测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1、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3、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4、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5、心理、性格等特征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参考指标)。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其中心理测试为20分钟。考试结束后统一安排人员阅卷评分,笔试分数采取百分制。笔试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由高分到低分确定45人参加面试。
笔试分为桂林考点和专场招聘考点。桂林考点面向全国应聘者,笔试时间、地点在公布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后另行通知;专场招聘考点只面向考点所在城市的高校应届硕士或博士毕业生,其他应聘者一律到桂林考点参加笔试,专场招聘考点所在城市的应聘者,也可以选择参加桂林考点的统一考试,但不能重复报名、重复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