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时间
2016年7月27日(星期三)上午9:00时开始,时间1天。
二、面试地点
梧州市第十五中学(市新兴二路126-1号)
三、面试
(一)教师岗位
1.采取说课或课堂片段教学及综合素质测试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总时间为15分钟(其中说课或课堂片段教学10分钟,综合素质测试5分钟)。
2.面试满分为100分, 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在所报考岗位的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面试过程统一使用普通话(英语专业除外)。
(二)非教师岗位
1.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举止仪表等。面试总时间为15分钟。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在所报考岗位的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面试过程统一使用普通话。
四、有关事项
(一)各面试考生于2016年7月25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到梧州市教育局(梧州市文澜路98号)三楼人事科领取《面试通知》。
(二)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时要按《简章》规定带齐报名相关的证件及材料原件(毕业证、学位证、第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证件及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材料审核无误的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
(三)考生在面试当天上午8:00时凭身份证、《面试通知》到候考室报到,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及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如有携带的,必须放在指定位置,通讯工具还需要关闭电源,否则按作弊处理。
(四)考生不可穿制服、单位统一工作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或佩戴标志性徽章、饰物等。
(五)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
咨询电话:0774-3824791
附件:
1.2016年梧州市教育局直管中学(幼儿园)公开考试招聘教师面试人员名单
2.2016年梧州市教育局直管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非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人员名单
梧州市教育局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