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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为在网上报名并通过资格复审合格应聘荔浦市特设岗位教师的人员(人员名单附后)。
请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于7月11—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凭身份证到教育局人事股领取面试通知书(也可委托代领,代领的代领人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委托人委托书)。
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
二、面试时间、地点
㈠面试时间:2019年7月16日。
㈡面试地点:荔浦市荔城镇第二小学(荔城镇城东街中园路165号)。各面试考生根据安排的面试科目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于7月16日早上7:30前到达各科候考室参加面试(温馨提示:请各考生自行提前到考点熟悉考场位置)。7:30未到者视为迟到,迟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方式及赋分
面试形式为:模拟课堂试教。分值为100分。
四、面试内容及要求
1. 面试内容: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目试教内容从我市使用的2019年春季学期四至六年级相应学科教科书中抽选。
‚初中语文、历史科目试教内容从我市使用的2019年春季学期七至九年级相应学科教科书中抽选;初中物理科目试教内容从我市使用的八至九年级物理教科书中抽选;初中化学科目试教内容从我市使用的现行九年级化学教科书中抽选。
2.面试要求:通过现场抽签确定试教顺序,各考生按抽签顺序进行试教。试教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教学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综合素质。包括:对教材的分析和把握程度、专业知识能力、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和教学特色等。
每位考生备课时间为40分钟,试教时间为10分钟。要求考生独立备课(不能带任何资料及与考试有关的物品进入备课室,备课所需的教材、笔、草稿纸等由考点统一提供),备课结束,由引领员带入上课室试教。
3.面试命题:面试课题在面试考官到达考点后统一命制,命题过程实行封闭管理,由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五、面试的组织及程序
面试考点设立考务办公室、按面试科目组分别设立候考室、备课室、上课室等,各室实行封闭式管理。
1. 试教面试考场安排
根据招聘职位设六个面试科目组:小学语文一组、小学语文二组小学数学一组、小学数学二组、小学英语组、初中语文历史物理化学组,各组面试同时进行。
小学语文岗位分两个组(小学语文一组、小学语文二组)面试,每个组从高分到低分录用前10名,请应聘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于7月12日上午11点到荔浦市教育局四楼会议室抽签分组。
小学数学岗位分两个组(小学数学一组、小学数学二组)面试,每个组从高分到低分录用前10名,请应聘小学数学教师岗位的考生于7月12日下午3点到荔浦市教育局四楼会议室抽签分组。
抽签确定分组后,如有人放弃面试,不再重新调整,未能按时抽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在面试当天另行抽签,按照抽签序号参加面试
2.成立考官小组
每个考场设考官5-7人、计分员1人、核分员1人、监督(计时)人员1人。考官由相应学科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从评委库随机调出,同时坚持考生亲属人员回避制度)。
六、成绩公布及进入体检人选的确定
1.面试成绩按各位考官评分结果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余有效分的平均值为考生的最后面试成绩(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按照同一职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果相同职位招聘数内末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时,则按照下列办法确定体检人员:(1)学历高优先;(2)师范类毕业生优先;(3)所学专业对口优先;(4)有从教经历者优秀。按照1︰1比例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未达7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程序,其他考生面试成绩未达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程序。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3.体检人员名单于7月17日公布在荔浦市教育局大门口。
七、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2019年荔浦市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八、面试纪律
㈠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荔浦市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面试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面试工作有序开展。
㈡实行回避制度。所有参与面试工作的考官、命题人员和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㈢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予以严肃处理,涉事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面试资格的;
⒉在面试过程中作弊的;
⒊面试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面试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⒋面试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⒌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㈣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2009〕126号)等相关规定,考生在面试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等处理。
㈤严格按公开招聘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开展面试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㈥考生面试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已携带进入候考室的,须关闭电源,交由候考室工作人员进行统一保管。如不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的,一经发现,按违规处理。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能透露本人的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相关信息,如违反规定,由考场监督员提出警告,做好记录。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考生面试结束后,自行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再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公布在二小。面试期间,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否则作违纪处理。
本公告由荔浦市教育局负责解释。电话:0773--7223922
荔浦市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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