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马山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
招聘工作方案(草案)
为解决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紧缺、专业结构不合理的突出问题,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我县2018年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特岗计划”,计划招聘特岗教师57人。目前,特岗教师招聘网上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工作已经完成,报名应聘我县设置岗位并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数为95人。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办《关于做好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8〕1号)精神,为做好2018年我县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优化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一批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的特岗教师充实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为提高我县各学校的办学质量和效益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组织机构
(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为使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组织部长担任,成员由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指导招聘考务工作,督导招聘工作进程及纪律,处理招聘中的重大问题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
(二)招聘面试工作组
根据招聘工作需要,成立面试监察组、考官组、考务组等,具体负责招聘面试考务、体检等工作。
三、招聘对象
报名应聘我县设置岗位并经资格初审、复审合格的所有人员。
四、考试办法、程序及时间、地点安排
招聘工作在马山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编办共同参与,具体考务工作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
(一)考试办法及程序
1、资格复审:招聘考试前对报考人员必须进行资格复审,主要验证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其他个人求职材料。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