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每个幼儿的作息习惯不一样。让儿童认识到午睡的重要性并养成良好的午休习惯,需要一个时间过程。该幼儿园教师没有考虑到儿童的个体差异性,采用简单粗暴“一刀切”的方式,严重影响了幼儿的健康成长。
另一方面,该教师的行为是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相关规定。
为了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教师、家长、幼儿园和教育部门都应该重视对儿童的保护,让孩子在健康安全和轻松快乐的环境中成长。
第一,作为幼儿园老师,要给予孩子多一些关爱,了解孩子的真实心理,帮助孩子适应幼儿园的环境;要积极教育引导,绝不能用暴力解决问题。
第二,家长应及时与幼儿园沟通孩子在园的基本情况,并有意识地在生活中培养孩子良好的睡眠习惯。
第三,教育部门和校方要强化老师的职业道德建设,同时,加大对虐待儿童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虐待儿童的行为,发现一起,严惩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