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合江县201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人事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合江中学等12所学校公开考试招聘教师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社会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对象:
1、除职教师资和特教专业其余学科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2011年应届毕业生)。
2、职教师资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对外汉语学科招聘对象须于毕业时取得教师资格证,旅游与酒店管理、会计学科招聘对象须于聘用后2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含2011年应届毕业生)。
3、特教专业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特教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含2011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0年9月27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75年9月27日以后出生),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
4、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学科一致。具体的招聘职位数见《专业及学历均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合江县201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
5、身体健康。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报名及缴费:
此次全部实行网络报名、缴费。网络报名时只审查照片质量,资格审查在面试前由县人事局和教育局负责审查,正式聘用前再次进行复查。考生在报名时务必要注意职位条件和要求,特别是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所载明的年龄、学历、学科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学科等资格条件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在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一切后果自负。
网络报名时间:2010年9月20日9:00-9月27日24:00。
(一)网络报名
报名网站为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rsks.gov.cn)。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等相关信息,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再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切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3、上传相片。报名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考生近期免冠证件照。
4、相片审查。在考生上传相片后1个工作日内由县人事局对相片质量进行审查,照片质量审查结束时间为9月28日18:00。
(二)网上缴费
相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结束时间为2010年9月29日24:00。按照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共计1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减免笔试考试报名费: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符合上述第1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2、4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3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网络报名成功且符合上述减免条件的考生,在9月29日18时前到县人事局(联系电话:5269814)递交减免申请材料,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报名表
成功缴费后的考生,应及时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一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及缴费成功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0年10月16日9:00-10月22日18:00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能参加考试,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考生必须准确、真实、完整地填写信息;
3、考生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对参加国家、省和市(州)“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年,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2007年以来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大学村干部,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于2010年9月27日)且经县级组织、人事等部门考核合格,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10月22日12:00前(节假日除外),将有关证明材料交到合江县人事局审查确认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加分人员名单于10月27日前在合江人才网上公示。
5、所有考试招聘信息唯一指定发布网站是合江人才网(qstp://www.hjrsrcw.cn)。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合江人才网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签订就业协议、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规》,每科满分为100分。《综合知识》的内容包括:时事、法律、管理、政治理论、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与科技、事业单位知识等。笔试科目均不指定专门用书。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10年10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规×50%+政策性加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11月5日在合江人才网上公布。
5、笔试成绩查分事宜: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需查分,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于11月8日18:00前直接到县人事局提出查分申请,填写《应试人员查分申请表》。查分结果在11月12日前通过我县上述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为5: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面试,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招聘人数5倍的,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都进入面试)。笔试中缺考及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的人员,不能确定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及具体事项另行在我县上述网站上通知。
2、资格审查:所有进入面试的人员要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才可以参加面试。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可依次等额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
3、注意事项: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有效学历证明)和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同底1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及《报名信息表》1份。其中,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形不成竞争职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职位由于缺考、违纪等原因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者等于招聘人数的,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本面试组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的为合格,低于平均成绩的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我县上述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职位及名额,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遇面试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遇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则以《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未参加面试的人员及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二)体检标准: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确定,同时要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的规定。
六、签订协议
2011年应届毕业生体检合格人员应带上高校就业协议书于规定时间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在我县上述网站上公布),逾期不签订的视为自动弃权。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主管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审查考生聘用成绩和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身份、资格等证件)、档案是否真实,审查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报考岗位要求及有关人员对其评价。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
八、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县人事局、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
(一)2010年及以前毕业的人员,在公示期满后于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有关手续,具体时间另行在上述网站通知,逾期未办理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1年7月31日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到合江县人事局、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于2011年8月16日办理聘用有关手续,超过规定时间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被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动。
(四)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应按有关政策规定实行委托人事代理,将受聘人员的档案和人事关系委托给县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管理。
(五)新参加工作的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其聘用合同;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后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合江县人事局、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5269908,5269814。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30-3125899,3190016
附件:合江县201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
合江县人事局合江县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