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依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五、聘用
(一)根据考生总成绩,按考生所报岗位及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二)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及体检结果,按考生所报岗位及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聘用。
(三)凡被聘用的人员,应当接受受聘学校安排的相关专业培训,而且应当在受聘学校服务满6年以上,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四)凡被聘用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
咨询电话:成都市青白江区人社局(028)83666501、83666750。
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028)83306371、83610190。
附件: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系统2011年招聘教师岗位表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
二○一一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