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1、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总分150分;面试不占分值,只分合格与不合格。
2、考试内容:
(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综合知识参考资料(2009年11月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教育学》(中等师范教材)、《心理学》(中等师范教材)等。分值60分。
(2)专业科目笔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等相应的专业知识。分值90分。
(3)面试内容:主要考查教学素养、敬业精神、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1年3月20日上午9:00至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公示
公示时间:2011年3月21日至2011年3月27日6时止(7天)。
公示地点:区教育局。
公示期间参考人员可按规定申请查分,公示期满不再查分,在公示期内凡有实名举报的,纪检、监察、教育、人社、保密等部门受理并组织调查,凡经查核属实的,取消考试成绩和资格。
(四)体检和政审
体检人选根据考生报考的职位分别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版)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10年修订版)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报经区教师公招领导小组同意后,由指定医院复查一次。申请复查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完成体检项目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者,由区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因体检、面试、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区教育局报区教师公招领导小组同意后,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录取及聘用
1、符合招聘条件的任教人员,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及体检、面试、考核结果依次确定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聘用。
2、“农教1”类指标若有余,则所余指标纳入“农教2”类使用;“农教3”类指标若有余,则所余指标纳入“农教4”类使用。
3、凡拟聘人员必须参加体检和政审,面试、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被聘用的人员与受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区人社局鉴证,区编办办理编制手续。
5、首次聘用后必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才能流动。
五、组织机构
1、为加强领导,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区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监察局、区编办、区保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领导小组下设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教师招聘的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局长兼任。由区教育局牵头,区人社局、区编办、区监察局、区保密局等共同参与,做好教师招聘工作。
六、纪律监督
由区纪委、监察部门负责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监督。凡在招聘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举报查实,取消其聘用和3年内报考公办教师的资格;凡学校伪造或出据假证明,一经查实,校长就地免职;凡相关人员提供伪证的,如系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则当年年度度考核为不合格,如系非在编人员则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咨询电话:0827-5262828 5282361 5226513
七、本公告的相关事宜由巴州区教师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巴中市巴州区2011年在具有从教经历人员中招聘公办教师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