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宾市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我县位于金沙江下游北岸,属向家坝电站库区重点县,当前屏山正面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好机遇。根据宜宾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用2011年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的通知》(宜人发〔2010〕11号)精神,决定选用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学毕业生到我县高中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用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
(一)毕业院校为国家和省属重点全日制普通高校。
(二)学历层次为本科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
(三)在校期间表现优秀。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形象大方端庄,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六)被聘用的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
二、选用学校、学科及名额
屏山中学:语文1,数学1,英语1,物理1,生物1,化学1,政治1,历史1,地理1,音乐1,体育1。
新市中学:物理1,数学1,化学1,语文1。
富荣职中:美术1
三、选用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毕业生到选用点高校设置的报名处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的报名比例一般不低于1:5,但最低不得低于1:3。资格审查由教育和人事共同审核,经资格审查后,将进入“专业考核”的考生名单公布在选用点高校的网站上或指定的公示地点。
(二)专业考核
非艺体学科:备说课教案一份,时间40分钟。说课15分钟。各学科说课课题由考核组临时分别拟定3个说课题目备选,由各学科参考人员代表当场抽取3个备选说课题目中的一个,作为说课考核题。
艺体学科:主要考核专业技能,考核题由考核组临时拟定。才艺特长展示的器乐等道具自行准备。
(三)公布考核成绩
在相关网站或指定的公示地点公布参考人员的专业考核成绩。
(四)签约
拟签约人员确定后,电话通知拟签约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有放弃签约出现的岗位空缺,在选用人员中按选用学校和学科,以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签订就业协议的内容:(1)该生若推荐材料属实,聘用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来宜宾后经过渡考试、体检合格,方可聘用;(2)最低服务年限5年,5年内不得申请调动、辞聘、报考脱产研究生学习。违约方交纳10000元的违约金;(3)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安置到其他缺编学校。
四、报名所需材料
(一)照片1张。
(二)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三)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毕业生自荐材料。
(五)大学学业成绩单复印件(盖院系公章)。
(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证明(盖院系公章)。
五、选用时间
选用点高校:宜宾学院
(1)报名时间:2011年3月29日下午。
(2)考核时间:2011年3月30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股
屏山县教育局政工股
联系人:刘飞熊旺王叔奇胡春雷
联系电话:0831-57002230831-5722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