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人员的确定与递补:
①招聘名额与面试人员的比例原则上为1:3,个别职位达不到1:3的,经研究,可调整为1:2。按相同职位有效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面试资格人员,如确定的面试人员中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②参加面试的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洪雅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报名并办理面试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因此而出现的空缺,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后再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面试,并办理面试报名手续。递补两次或无人可递补的,不再递补。
③面试当日应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的视为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因缺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实际面试人数低于规定比例的成绩仍视为有效,但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其他同类岗位达到面试比例的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否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④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面试考场。
四、体检及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眉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眉市人发〔2008〕1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人员,考核中对应聘者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考核和复查中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按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和考核。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后确定的拟聘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县公开考试招聘领导小组审查确认,办理编制、核定工资、聘用、人事代理等有关手续,并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被聘用者在聘用单位工作的期限不得低于3年。
受聘人员如有工作单位的应依法终止或解除与原工作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三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补充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我县此次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县上成立公开考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和监督工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37402778、 028-37410256
附件1:《洪雅县公开考试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
附件3:洪雅县教育局2011年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 |
二0一一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