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洪雅县教育局2011年招聘93名公办教师简章 - 招考信息 - 公务员考试网-广西人事考试网-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国考报名/成绩/培训辅导-启仕教育官网
  • 欢迎光临启仕教育官方网站
  • 当前位置:首页 > 教师资格证 > 招考信息 > 正文

    眉山市洪雅县教育局2011年招聘93名公办教师简章

    日期:2011-04-13 17:11:00   来源: 启仕教育   编辑:小启

    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二○一一年公开考试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公 告

    洪雅县教育局2011年招聘93名公办教师简章

    为继续推进我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满足我县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我县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231名,其中: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9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洪雅县政府网qstp://www.schy.gov.cn、眉山人才网qstp://www.msrc.cn/index.asp发布):

    一、招考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范围、单位、岗位及名额:见《洪雅县公开考试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符合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设定的其他条件。本公告《岗位表》中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栏内的“学历或专业”依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进行设置(详见附件2),考生报名时请认真对照,资格审查时将以此为依据。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1年4月25日—2011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三)报名地点:洪雅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

    (四)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11年的毕业生需出具在读学校的有效证明,并于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2张,在职人员需持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不含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具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招聘岗位的报考者在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五)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并填写《洪雅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内容必须真实完整。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六)资格审查及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七日内由用人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本人承担。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个别岗位达不到1∶3的,经研究,可调整为1:2。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七)报名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人;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

    三、考试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30%,《公共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占40%,面试成绩占30%。

    (一)笔试

    1、笔试成绩每科为100分,分为A类、B类和C类。

    ①A类: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②B类: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③C类: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1年5月21日,考生于2011年5月13日-16日到洪雅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于2011年6月3日在洪雅县政府网、眉山人才网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三日内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在洪雅县政府网、眉山人才网上公布。

    5、加分: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人社(事)部门、团委、教育部门考核合格后参加报考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截止报名结束时间),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两年以上(截止报名结束时间)的大学生报考的,每工作满1周年,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

    上述加分政策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符合加分条件且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1年5月10日17:00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事)局、组织部、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洪雅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审核。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加分。

      更多请关注 公务员考试 国家公务员考试 事业单位 教师考试 选调生 村官 课程 图书教材

    启仕教育公考微信二码
    启仕简介启仕荣誉联系我们媒体关注法律声明免责声明人才招聘合作加盟
    Copyright@ 2012 www.qs101.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启仕教育 版权所有
    鲁ICP备160045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