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于2011年6月14-15日将下列材料交大邑县教育局人事科接受资格复审:
1.个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2.个人自荐材料1份;
3.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经验证原件准确无误后,交复印件各1份;
4.应届毕业生提交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交复印件),在职正式教师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大邑县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网上下载打印,贴上照片)。
资格复审合格的发给《面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空缺面试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资格的,将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九)面试
本次面试考核内容包括学科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容仪表等。其中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特教、学前教育和职业高中专业课面试人员增加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考生本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经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时间:2011年6月18日(星期六)上午8:30,考生8:00—8:20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签到。
面试地点:大邑县晋原镇初级中学(大邑县晋原镇滨河路东段上河名城商住楼旁)。
笔试、面试全部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折合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十)体检
体检由县人事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进入体检人数不足的学科及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一)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考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岗位的按报考学校学科确定拟聘人选,报考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根据本人成绩排名次序,依次选择招聘学校。
(十二)签订协议
县人事局、县教育局和招聘学校按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未按时参加上岗前培训或未按时到岗而出现的空岗按招聘的同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组织领导和监督
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人事局、县教育局、县监察局和招聘学校共同组织实施。
监督电话:02888222329(大邑县人事局)
02888222524(大邑县教育局)
02888214444(大邑县纪委监察局)
咨询电话:02888210246(大邑县教育局人事科)
02888222738(大邑县人才交流培训考试服务中心)
附件:
大邑县教育局人员需求名额分配表
2011年大邑县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务问答
大邑县人事局大邑县教育局
二○一一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