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资格复审及面试
1、面试时间:7月14日上午8:30开始。
2、面试地点:面试地点在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通知。考生应在面试前一天到设岗县教育主管部门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考生面试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或四川教育网下载《四川省2011年招聘特岗教师登记表》(见附表2),按要求填写完善表格,用A4纸张双面打印两份(贴上照片),并携带证件原件:身份证、毕业证(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毕业学校学生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无违法违纪行为并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学位证、加分证明(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教育学考核合格证、教育心理学考核合格证、普通话等级水平证书等。资格复审工作人员依据考生提供的证件,审查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对象及条件,并签署资格审查意见,根据考生提供的加分证明,核定加分分值,填写在加分栏内。经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对象和条件的,即可进行面试考核。
4、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对于没有组织专业知识笔试的音乐、体育、美术和信息技术专业岗位考生,将加大专业知识水平测试和能力考核力度。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综合成绩是面试成绩与资格审查加分之和。依据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分地区、分学校类别、分学科的岗位)的比例为1:1。体检人员名单由设岗县在面试结束后三天时间内向社会公布。
八、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由设岗县按规定确定体检时间和地点,并在面试结束后及时通知。
2、体检标准:按《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3、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在同类学科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补录
面试考核和体检后,仍然存在空缺岗位的县(市、区)可以组织补录,在同类学校相同学科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由设岗县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
十、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具体培训时间、地点以及培训方式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另行通知。
十一、教师资格认定
凡未获取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拟聘人员经过岗前培训后,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四川省认定教师资格的规定和要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的拟聘人员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十二、签订协议
通过岗前培训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后,拟聘的特岗教师按设岗县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四川省特岗教师服务协议书》,并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服务学校。
十三、组织纪律
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规定处理,涉及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信息,请通过四川教育网和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本简章由四川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编办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李老师028-86137183 戴老师 028-86112769
资格审查咨询:王老师、朱老师 028-86125137
报名考试系统技术咨询: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
咨询或举报邮箱:86115370@163.com
四川省教育厅网址:qstp://www.scedu.net
四川人事考试网址:qstp://www.scpta.gov.cn
附表1:《四川省2011年招聘特岗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附表2:《四川省2011年招聘特岗教师登记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