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复审
1、复审通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考生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依次决定,通过复审的进入集中面试和考核。复审名单、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
2、复审方式: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关材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应聘资格审查表》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3、复审要求:资格复审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3、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五、体检及考核
依据招聘职位及招聘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执行。
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核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考核和体检。
六、聘用及报到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龙泉驿区公众信息网(qstp://www.longquanyi.gov.cn/)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2011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时校验毕业证等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七、咨询和监督
咨询电话:028-84852266(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
028-84846499(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28-84850983(成都市龙泉驿区第四纪工委、监察分局)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150916
附件1:成都市龙泉驿区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定稿).xls
附件2-招聘考务问答.doc
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