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医)5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
招聘中小学教师(校医)12名、幼儿园教师45名。
具体岗位见附件:《金牛区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医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德才兼备,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岗位适应能力和为教育事业奉献的精神。
(二)年龄要求:在职教师(校医):男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市级以上荣誉称号获得者可放宽2周岁);大学毕业生:男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可放宽2周岁)。
(三)在职教师必须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职业教育和应届毕业生限在2012年9月内取得。报考毕业生岗位的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09年、2010年、2011年尚未派遣的毕业生。
(四)普通话要求:小学、幼儿园和中学语言类学科教师应达二级甲等、其它达二级乙等。
(五)符合用人单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1年5月5日至5月15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qstp://www.cdpta.gov.cn),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
(三)网上报名程序
1、注册报名。报考人员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上传照片(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并大于3K小于16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注册并填写完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完照片后方可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市金牛区2011年招聘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提交资格初审。信息填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特别是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信息不得漏填错填。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验、职业技能等条件的,报考人员符合条件规定的,应在“个人简历”或“有何特长”栏中写明具备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条件,待进入资格审查时提交材料验证。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3、报名缴费。报考人员应在填报信息后的1-2天内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1年5月16日晚23:59时。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打印《成都市金牛区2011年招聘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1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4、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报名成功(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请于2011年5月18日至20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资格审查和开考比例
1、报考人员应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由金牛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3、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5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由金牛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降低比例、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等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按政策规定加分的,请考生将所在区(市)县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及服务协议、每年年度考核材料(需盖章),于2011年5月20日17:00以前交金牛区教育局人事科(地址:成都市抚琴东南路6号),办理加分手续。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考试分为笔试、业务考核和面试,笔试由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业务考核和面试由金牛区人社局与区教育局共同组织。总成绩以100分计(笔试、业务考核及面试成绩所占比例为3:4:3)。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1年5月21日(星期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基础知识》两科,两科各占50%,笔试满分为100分。
3、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