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名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根据考试笔试成绩,按考生报考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5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名单、时间及地点在郫县公众信息网公布。
2、审查方式: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按报考要求条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证明材料(往届生提供: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个人档案保管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原件。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提供: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加盖学校鲜章的成绩单和推荐书。③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原件和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者还需提供当地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郫县人才市场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提供有关资料不能进行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3、审查要求: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缺额从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继续出现缺额无员递补的,不再递补。
(三)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聘用岗位人数1:3比例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出现缺额或放弃面试致使岗位面试人数不能达到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五、体检及考核
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占70%,面试成绩占30%两项合计计算(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依据招考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领取《体检通知书》相关事宜,在郫县公众信息网公布。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三)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核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
六、聘用及报到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郫县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一)镇事业管理服务中心确定聘用单位时,由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单向选择。
(二)拟聘人员如系2011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需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时交验毕业证等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七、监督
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郫县监察局028-86555555。
八、其它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应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如考生在参考过程中身份证遗失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请持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参考。
(三)本公告由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28-87885231。
查询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郫县公众信息网(www.pixian.gov.cn)
附件1、《2011年郫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公共行业类)
附件2、《2011年郫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卫生医务类)
附件3、《2011年郫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教育类
附件4、 郫县招聘考务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