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按照《四川省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在指定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指定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考核合格后参加体检。
六、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顺庆人力资源网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可先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人选进行考核、体检和公示。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八、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有关咨询、监督投诉受理电话
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7-2268828
顺庆区教育局:0817- 2235950
顺庆区监察局:0817-2230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