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岗位、职数及条件:
岗位、职数:初中语文教师2名。
条件:大学本科,年龄35岁以下(市级优秀教师、市级优秀班主任或市级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具有县级及其以上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称号,或获得市、县(区)课堂教学竞赛县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者;具有班主任工作经历。
二、时间安排:
6月15—6月21日发布聘用学科、岗位职数信息。
6月22—6月26日组织报名登记。报名地点:乐山市实验中学办公室,电话:2440623
6月27日汇总应聘教师资料、学校初审并报教育局人事师范科,确定应聘名单。
7月6日上午9:00时组织面试、讲课、全面考核。
7月6日—7月13日公布考核人员考核成绩和公示拟聘人员。
7月13日整理考核材料,向教育局呈报考核结果。
待领导审批后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体检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乐山市实验中学
二0一0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