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资格复审、体检及考核聘用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对象(若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折合分高者作为体检、考核对象)。入围体检的考生于2011 年7月27日参加体检(带上身份证和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照片1张),体检由考聘机关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0年修订)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三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并维持体检结果(结论)。复检仅限一次,进入复检的,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的考生于2011年8月11日—13 日,凭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籍档案到仪陇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参加资格复审。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考核。凡考核不符合要求、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经研究同意可根据空缺名额依次递补。对考核、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仪陇县人社局网公示(7天时间),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
七、选岗
1、时间:2011年8月23日16:00开始
2、地点:仪陇县实验校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对象。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先后顺序(如出现分数并列,则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先后顺序),拟聘对象自主选择公布的用人学校。
八、待遇与管理
1、本次属编制内考聘工作人员,被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即转为正式在编人员。
2、被聘人员一律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合同聘用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3、已确定的招聘人员因个人原因在2011年9月10日前不能办结招聘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空缺名额经研究同意可依次替补。
4、被聘人员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九、考聘监督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公告解释
本公告由仪陇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县教育局 0817-7216535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 0817-5158932
附:仪陇县2011年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