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
关于2011年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的
公 告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文件规定,为确保我区教育教学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聘部分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原则
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聘名额
考聘名额200名。其中:农村中小学、幼儿教师145名,城区中小学、幼儿教师55名。
三、考聘范围和对象
2011年普通高校、中等专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资阳市雁江区所辖学校的在编在职教师除外)。其中,201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且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具体考聘职位条件详见附件1《资阳市雁江区2011年公开考聘部分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职位情况表》。
四、考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考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身体健康,能坚持考聘职位的正常工作。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受党纪处分且尚在处分期限内的、曾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违法违纪行为的、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满18周岁以上(1992年7月6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6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幼儿教师的为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6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初中、高中教师的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教师的,应具有全日制普通中师及以上学历(报考农村幼儿教师的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学历可不限“全日制”);报考小学教师的,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所有报考人员应具有报考职位层次相应及以上教师资格,且所报学科应与《教师资格证》的学科一致(教师资格证未注明学科的,以办教师资格证时申报的学科为准);报考幼儿教师的,所学专业限幼师或学前教育专业。
五、考聘办法
考聘工作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请登录资阳人事考试网。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1年7月6日至2011年7月10日;照片初审时间为2011年7月6日至2011年7月11日;缴费时间为2011年7月6日至2011年7月12日24:00时。
3、报名及缴费程序。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资阳市雁江区2011年公开考聘部分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职位情况表》(附件1)等信息并按以下程序报名:
(1)报名注册,填报信息。报考者登录资阳人事考试网,按 网络提示进行注册,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职位要求的职位报考(报名时不报具体单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层次的一个学科(职位层次、学科的编码见附件1),并如实、准确填写《资阳市雁江区2011年公开考聘部分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者本人近期的免冠近照,规格为:JPG格式,10-30KB)。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报名阶段的照片审查和考核(考察)阶段的资格复审两个环节。本次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初审,请报考者按照职位条件,结合本人情况选择报考职位。网上只审核报考者照片。
(3)缴费。照片审核通过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50元/科)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4)打印报名表。上传相片通过并缴费成功后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资阳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已成功缴费的报考者,请于2011年7月19日至7月20日凭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登录资阳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4、政策性加分。参加国家、省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及“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报考者,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团委或人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年,在折合后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参加“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计划”的报考者,截止报名时,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务于2011年7月11日18时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团委、教育局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报考者身份、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和服务期间的相关考核材料)、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交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项目加分照顾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考者,参加本次考聘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二)笔试
1、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考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报考幼儿教师和音乐、体育、美术、生物、地理学科教师的不得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报考者意愿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相应减少或取消该职位的考聘名额。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事业单位相关政策、法律知识、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公文写作知识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与基本礼仪等。
《专业知识》内容为报考者所报学科相应的专业知识。其中小学语文、数学学科合卷考试。
3、笔试时间:2011年7月21日。(8:00-9:30考《公共基础知识》,10:00-11:30考《专业知识》)。
4、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1年7月27日在资阳人事考试网、资阳人才网公布,报考者可在上述网站查询。报考者对考试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于2011年7月28日17时前向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查分结果于2011年7月29日前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和资阳人才网进行公布,同时公布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由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
报考幼儿教师和音乐、体育、信息技术、美术学科的,面试采取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报考高中其他学科的,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报考初中其他学科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报考小学其他学科,不进行面试。有面试要求的职位,根据同职位层次同学科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进入资格复审,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将笔试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不参加面试的小学教师职位的报考者,依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聘名额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如末位出现并列的,依次按学历、《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审查时,报考者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①《报名表》(详见附件2),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教师资格证书,⑤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的证明;非在职人员须由所在村(居委会)出具其本人身份及表现情况的证明,⑥已婚人员须提供本人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计生部门提供的生育情况证明。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层次同一学科的人员中依序递补。
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面试者,按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工作贯穿于公开考聘的全过程,在考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考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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