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考核: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的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于8月12日至15日下午6:30分前将学籍档案原件、学校或当地派出所无违法违纪证明交至区教育局政工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7、补录:体检、考核不合格和在体检、考核期间、聘用公示前自动放弃空
出的名额,在同学科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和聘前公示。
⑴补录时间:截止8月16日,在嘉陵教育网上公布补录人员名单。
⑵8月18日上午8:00补录人员在区教育局集中参加体检(补录人员于8月20日下午6:30分前将学籍档案原件、学校或当地派出所无违法违纪证明交至教育局政工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⑶自动放弃补录和补录人员体检、考核不合格的,缺额不再补录。
8、公示: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8月21日至8月2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9、岗位选择:8月29日15:00在区教育局集中,拟聘人员按考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选校,不愿选择的考生视为放弃。选择高完中的,须加试面试后按面试成绩选择具体学校。
10、培训:所有新聘教师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否则视作自动弃聘。
⑴时间:8月28日-8月30日。
⑵内容:师德教育、班主任工作、教学法讲座、名师报告等。
⑶报到地点:区教育局。
11、聘用:公示期满后,按川府办[2002]40号规定对拟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至少三周年。一周内(以区教育局通知开到学校的手续时间为准)不到学校报到上班,视作自动弃聘。
四、聘用去向:嘉陵区农村中小学
五、纪律与监督
考聘教师工作严格执行人事考核的相关规定。考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规定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其他事项
1、费用收取:根据相关规定,笔试每人每科收报名费50元,单报中学或小学岗位的共计100元,兼报小学教师岗位的共计200元;体检按医院规定收取费用。
2、报名咨询电话:
0817-3630310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7-3632325 区教育局
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嘉陵区教育局
二○一一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