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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阁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11招聘53名教师启事

    日期:2011-08-04 16:03:00   来源: 启仕教育   编辑:小启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政策性加分

    报考艺体类教师岗位的考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 × 50%+面试成绩× 50%。

    报考其他专业教师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艺体类教师招聘岗位包括: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初中音乐、初中体育、初中美术。

    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某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均低于60分,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法律、公民道德建设、事业单位常识、公文写作、四川省情省策、时事常识等《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复习参考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

    《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笔试考试时间共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70分,《职业能力测试》30分。笔试具体考务工作由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规定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定于2011年9月9日上午9:00—11:00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1年9月13 日前在剑阁教育网(qstp://www.jgxedu.cn/index.aspx)公布,请报考者直接在网上查询。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1年9 月 19 日下午3:00—5:00在剑阁县人才服务中心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4、政策性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等文件精神,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或优秀)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等文件精神,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两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或优秀)的大学生干部,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凡享受加分政策,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志愿者,不再享受以上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交服务所在地县及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的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发文机关公章)、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材料不齐备者,不予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留存。

    (三)面试

    1、面试方式。改进、完善面试工作,加强监督,统一组织。

    面试工作方案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于2011年9月20日前报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具体方式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确定,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通知应参加面试的考生。

    2、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主管部门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1年 9 月 23 日在剑阁教育网(qstp://www.jgxedu.cn/index.aspx)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粘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6)有关工作证明材料复印件;

    (7)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的人员,由主管部门发给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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