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二O一一年公开考试补充教师的公告
根据《自贡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自委办〔2007〕46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同意,我县教育系统二O一一年将再次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补充教师共10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及对象
(一)招考范围:补充工作人员面向全国招考。
(二)招考对象:此次考试报名前已经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符合招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富顺县教育系统二0一一年公开考试补充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凡报考条件中对年龄和工作年限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时间(即2011年11月13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包括计划生育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考名额
富顺县教育系统公开考试补充教师共计103名,具体招考单位及岗位名额、条件详见《富顺县教育系二0一一年公开考试补充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
为拓宽用人单位的选才范围,方便考生报名参加公开招考,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 2011年11月9日至13日(13日截止到24:00时止)。
2 、报名网站: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pta.gov.cn)。
(二)报名手续
报考者报名时须具有招考岗位所规定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各种证书和证明,包括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无效)、毕业证、相关资格证和有关证明等。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相关手续须于资格复审截止时间即2011年12月14日前提供):
1、我县规范管理的代课教师报考,须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中心校、县教育主管部门核实并签具意见;
2、报考者如系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3、中小学教师报考,须征得单位所在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4、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考公告》,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对《富顺县教育系统二0一一年公开考试补充教师岗位一览表》中招考岗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无法准确把握的,请联系富顺县教育主管部门(联系电话:0813-7214380)后填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帐号和密码),如实准确填写《自贡市(区、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如系我县规范管理的代课教师报考在此表的备注栏里写明XXX学校代课教师,以备资格审查。报考者所持的报名手续必须符合招考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县招考主管机关将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填写《自贡市(区、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的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不合格)。
4、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时间为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14日截止到24:00时止)。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县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县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自贡市(区、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对照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县教育主管部门应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察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照片审核: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1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需说明理由并要求在审核期内重新上传。
5、缴费:经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科人民币50元,两科共计人民币100元。报考者务于2011年11月16日(16日截止到24:00时止)前在网上缴费确认。在缴费最后期限内未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进入面试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须在面试时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人民币8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可按以下程序减免笔试考务费用。在报名缴费时,报考者在缴费期内事先在网上预交笔试费用,待笔试结束后7天内凭以下手续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县政府五楼)审核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6、打印报名表: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pta.gov.cn),按网络提示打印《自贡市(区、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三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7、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上传照片成功且已缴费的报考者,于2011年11月21日至11月25日登录自贡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上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异地考生应提前一天到达考试地点)。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和教育主管部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和审核操作,否则,报名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报考者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笔试由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阅卷、统一公布成绩,县招考主管机关统一组织。面试由县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县招考主管机关、县纪检监察部门指导和监督。
(一)报考比例
根据《自贡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自委办〔2007〕46号)文件第十三条规定,每一个岗位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的,划定笔面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达到最低合格线的择优聘用,达不到最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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