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我区申请报名参加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其户籍或人事关系(即人事档案)应在广西。
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文件规定,从2019年开始,在广西辖区内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上述文件要求的可在广西报考。
三、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实行网上资格审核,考生不需要现场递交报名材料和确认。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由考生本人负责,如不按要求填报报名信息,或不符合报考对象要求和报考条件而报名参加考试,由此造成不能参加面试、认定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规定,考生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其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并按《教师资格条例》严肃处理。
原标题:关于2019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笔试报考对象要求的补充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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