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8〕52号)和河池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河教法[2018]238号),为做好我县2018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一)认定范围。
在天峨县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认定对象。
1.通过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
2.2011年及以前入学,在学期间因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于2017年和2018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
(一)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2018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这部分人员必须是在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人员,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非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申请时其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村的,其普通话水平可以为三级甲等。
(五)户籍或人事档案在认定机构管辖区内。
(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天峨县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非参加国家统一考试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人信息,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2.参加国家统一考试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二)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10月20日到11月5日,工作日8:00—17:00,双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指定的现场确认点——天峨县教育局人事股(六排镇云林路323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户籍证明(户口簿) 或人事档案托管证明原件、复印件。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必须双面打印并用胶水粘贴)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天峨县人民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体检表必须双面打印),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参加国考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也可提供打印好的“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
8.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免冠彩色标准相片1张(小2吋,3.5×4.5cm);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依序装订成册。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四)证书颁发。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人员,按相关通知到天峨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四、其他
未尽事宜,请与天峨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设在人事股)联系,联系人:姚秋月,联系电话:0778-7831109,18176127153。
原标题:天峨县教育局 关于2018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 认定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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