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和办理调动
1.公示。由县委组织部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调人员,并将体检情况和拟调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2.办理调动。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或人社局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由公务员岗位调事业岗位或事业参公岗位的,须由本人向干部调配审批机关出具自愿放弃公务员身份的声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教育、卫生、计生等专业技术人员调动程序按照《中共榕江县委办公室 榕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理顺和规范干部职工工作调动的意见>的通知》(榕党办发〔2013〕15号)相关规定办理,如因其他原因不能办理调动手续的,从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做好这项工作,各遴选单位成立包括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相关人员在内的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本次遴选工作,支持和鼓励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报名参与遴选。
(二)加强监督,严肃纪律。遴选工作严格遵守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七、未尽事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
0855-6622069(县委办)
0855-6620020(县委组织部)
0855-6622800(县纪委)
0855-6622182(县委宣传部)
0855-6622167(县法院)
0855-3621299(县计划生协会)
0855-6622852(县委党校)
0855-6622042(县工会)
0855-6622133(团县委)
0855-6653048(古州镇)
0855-6625405(民政局)
0855-6626636(扶贫生态移民办)
监督电话:
0855-6627414(县委组织部)
0855-6622800(县纪委)
中共榕江县委组织部
2014年11月3日
附件:
1、《榕江县201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2、《榕江县201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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