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试行)》(河人社发﹝2012﹞142号)等有关规定,市司法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及名额
市司法局科员2人。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2.工作能力较强,有较好的公文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含称职)以上;
6.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职位条件
熟悉计算机操作; 文秘类、计算机类专业、法学类专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新录用的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服务不满5年的(含试用期);
5.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
6.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工作所涉及的学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4年11月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察、讨论决定、公示、跟班学习和调动任职等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