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贞丰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55人启事详情见下文: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12月13日—12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更多贵州贞丰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信息详情见教育网公选遴选频道。(qstp://gxg.qs101.com)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贞组通〔2013〕20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贞丰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55名(其中,公务员或参公人员7名)。为确保本次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德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的工作人员遴选到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二、遴选计划和职位
详见《贞丰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三、遴选对象和遴选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贞丰县符合报考条件的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未转正人员除外)。报考人员应具备拟遴选职位的身份条件。
(二)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2.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学历与专业详见职位一览表;
3.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2012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5.近两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的符合其他报考条件人员视为称职<合格>);
6.具有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四、遴选方式、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12月13日—12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贞丰县人力资源市场(就业局一楼大厅)。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4张1寸免冠半身照片;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教师需获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
(3)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贞丰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4.资格审查
由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参加同类遴选。